为积极开展网上普法宣传教育,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线,中国文明网“成长课堂”专栏,近期推送系列普法融媒体产品。今天推出微剧场《网络消费有限度,大额支出父母定》。
我国民法典规定,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在网络购物中,双方可能难以判断对方的年龄、身份,但是,网络购物只是改变了合同的订立、履行方式,并不触及民事法律中民事行为能力的根本性规定。
虽然未成年人对摩托车这样的商品会有一定程度的关注,但摩托车不属于一般性消费品或普通生活用品。交易发生时,未成年人尚属限制行为能力人,在其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,该购买行为应属无效。
未成年人购买大额商品需要经过父母同意,父母要特别注意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行为。商家如果发现或知晓交易相对方确为未成年人,应根据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【责任编辑:荣毅】